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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茅现象
来源:本站编辑部

     如同被风卷来一样,在辽阔的中华大地上,上至大型商场超市,下到路边小店,摆满了各种装束的曾在历史上享有盛名的酱香型白酒-赖茅。仔细看一下,同样的商标却具有不同的生产厂家,并有着大同小异的文化背景,基本都是赖茅创始人赖姓家族的某一子孙后代,继承先人事业,将赖茅酒发扬光大。
    为何会有这种现象呢?这要从“赖茅”商标的历史变迁说起。
    “赖茅”酒是国酒茅台的前身之一,于上世纪50年代,同华茅、王茅一起收归国有,成立了贵州茅台酒厂,即当今的茅台集团。1982年《商标法》实施时,茅台酒厂提出了“赖茅”商标注册申请,于1992年获得商标使用权,但是却没有使用。赖家后人以茅台连续三年未使用“赖茅”商标为由,向国家商标总局申请撤销茅台集团的“赖茅”商标。2005年,茅台集团注册的“赖茅”商标被依法撤销。从此,“赖茅”酒商标成为非注册商标。于是,许多酒厂均以注册公示期可以使用这一商标为依据,纷纷生产“赖茅”酒,并大张旗鼓的上市销售。此时的“赖茅”酒实际上大多都是茅台镇上大小酒厂甚至其他地区的某些酒厂生产的“普通”酱香型白酒而已。
    多少年来,酱香型一直是茅台酒、郎酒等几种高档白酒所独有的香型。其高昂的售价使普通百姓难以问津,而这几年的出现的“赖茅”酒大多走的是低端市场,使得“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让更多的人喝上了酱香型白酒,使酱香型白酒得到了空前的普及。   
    《贵州日报》去年底报道,据业内人士称,国内市场上使用“赖茅”二字的白酒品牌多达千余种,厂家也多达三四百家,产品价格从30元到1000元不等,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厂家实力大小不一。在这一哄而起的乱象背后,也不乏唯利是图之辈鱼目混珠。
    目前,“赖茅”商标已回归茅台集团,各类“赖茅”酒也已相应将其商标改为含有赖茅历史文化的其他名称。特别是,中央电视台对“赖茅”乱象予以曝光,国家有关部门也已开始了大力整治。“赖茅”这一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一定会获得真正的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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